因對母親教育方式不滿,少女小玉(化名)買了兩包老鼠藥拌在午飯中,母親鄧女士食用后不幸中毒身亡。4月18日下午,滁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進行了不公開審理,沒有當庭宣判。面對至愛親人和法官,小玉流下了悔恨的淚水……
親眼看著母親疼到死
前日下午3點,滿臉稚氣的小玉被法警帶進法庭。
檢察機關指控,因不滿母親對自己的教育方式,2011年8月31日中午,14歲的小玉將買來的兩包鼠藥放進米飯里。小玉的母親鄧女士食用了米飯后,當即出現(xiàn)嘔吐癥狀,數(shù)日后鄧女士在家中被發(fā)現(xiàn)身亡。親眼看著母親吃下有毒米飯出現(xiàn)中毒現(xiàn)象疼得滿地打滾,當時逆反心理強烈的小玉非常冷靜地拔掉家中電話線,還拿走了母親的手機等物,然后返回學校。顯然,當時小玉希望母親死亡的犯罪故意相當強烈。
面對檢察機關對其“故意殺人罪”的指控,小玉只是連說“屬實”,沒有作任何辯解。小玉向法官承認,毒殺母親是自己的一時“沖動”。
造成這種沖動的原因并非一朝一夕,這一點從小玉的日記里可以看出端倪。
小玉的父母離婚多年,小玉一直和母親生活在一起,小玉的媽媽對小玉非常嚴格,她總希望小玉能成才,所以不容許小玉做學習之外的事情。小玉在日記里寫道,一次同學過生日,她跑了一天,花了30元給同學配齊了4件禮物,結果回到家里“被K了”。還有一次,她因為聽歌,又被媽媽打了。對母親不滿又無法反抗時,日記成了小玉發(fā)泄不滿情緒的最主要渠道:“一個人在大街上游蕩到晚上9點,我多想回家,可是沒有家怎么回去?”這是小玉真實的心情寫照。
采訪中,小玉的親人告訴記者,其實小玉并不孤獨,相反她被各種愛“包裹”著:外公外婆為了讓小玉更好地成長,拿出了自己的積蓄,給小玉母女買了新房子;媽媽則對小玉學習上的事幾乎有求必應,把自己打工掙的絕大部分收入都投到了女兒身上。誰也想不到,因為自己的“愛”,女兒終結了她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