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明確校車管理規(guī)定 校車半年一檢
來源:東南網(wǎng) 2012-09-01 編輯:唐麗萍
校車半年一檢 核發(fā)的校車標牌,分前后兩塊,分別放置于前風窗玻璃右下角和后風窗玻璃適當位置;校車標牌有效期的截止日期不得超過校車安全技術檢驗有效期的截止日期。 警方規(guī)定,專用校車應當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非專用校車應當自取得校車標牌后每半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 警方同時也設計了校車的“退出機制”。如果校車達到報廢標準或者不再作為校車使用的,或者校車使用許可被注銷或者撤銷的,警方應要求學?;蛘咝\嚬静鸪\嚇酥緹?、停車指示標志,消除校車外觀標志,并將校車標牌收回。 考慮到校車多在小學和幼兒園使用,警方還專門說明,小學生專用校車在辦理注冊登記時,不得簽注為“幼兒校車”,但在我省規(guī)定的過渡期限內(nèi),可以申請取得校車使用許可,作為非專用校車接送幼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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