傷者的傷痛不能以他人痛苦來療傷
來源:東南網 2012-07-08 編輯:黃水來
更令易其斌沒有想到的是,岳新秀的親屬不但在其家中設置了靈堂,而且吃住也在他家中,兒媳婦結婚時的新被褥及陪嫁品被翻出來供死者及親屬使用,家中準備的年貨也被拿用一空。 “食物吃掉也就算了,更令人生氣的是這些人純粹是糟蹋糧食?!蓖寝r牧民出身的易其斌對于死者家屬在其家中的種種“惡行”憤憤不已,妻子精心準備的一缸過年食用的燒餅被吃一半扔一半,滿地都是,且半桶子被吃剩倒掉的肉面條已凍成了冰塊。 事情發(fā)生后,由于擔心死者家屬鬧事,易其斌把經營了4年之久的客車變賣了,停放過尸體的部分房屋也拆除重建了。易其斌的妻子說:“如果我們的客車真的是肇事車,該賠多少我們都認,可是明明不是我們的責任,而且我們也是做了一個常人該做的好事,不感謝也就罷了,反而將我們當成了肇事者鬧騰,這世道還講道理嗎?” 民樂縣交警大隊于2月22日對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做出了責任認定書,經交警部門現(xiàn)場勘查、檢驗鑒定及調查證實,此次事故中岳新秀駕駛的摩托車與趙振江駕駛的大客車未發(fā)生任何接觸,岳新秀無證醉酒且未戴安全頭盔駕駛摩托車上公路行駛,因此,此次交通事故經民樂縣交警大隊認定、張掖市交警支隊復核,岳新秀負事故全部責任,史自雪、趙振江不負事故責任。 易其斌好端端的一個家,因為做了一次“好事”,反而惹來了許多不必要的麻煩,經濟和精神上均受到了巨大損失。易其斌拿起了法律武器,以岳新秀的7名親屬涉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罪并造成經濟損失為由,于5月24日向肅南縣法院提起訴訟,要求追究7人的刑事責任,并賠償易家財產損失21897.9元、房屋修復費57100元,承擔精神撫慰金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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