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趙作海代理官司應接不暇,忙得不亦樂乎,對我們社會尤其是司法工作,無疑是種莫大的諷刺,這是需要反思和警醒的。為什么那么多人,千里迢迢請趙作海代理官司,甚至趙作海已經連續(xù)輸了兩起代理的官司后,依然那么執(zhí)著地請他代理呢?說白了,恰恰是因為司法不公和司法腐敗現(xiàn)象的存在,讓社會公眾對司法的公信力缺乏信心。分析導致趙作海忙于代理的原因,就聘請方的心態(tài)而言,應該不是因為趙作海有能力打贏官司,而不外乎這么兩種:一是擔心司法不公,請趙作海撐腰壯膽,希望能夠以其“大名”“鎮(zhèn)”住法官,爭取對自己有利的判決;二是明知自己的案件沒有勝算的把握,卻故意“扯大旗作虎皮”,純屬借機炒作,在輿論上爭取同情和支持。無論哪種情況,對司法而言,都是莫名的悲哀。因此,社會需要從趙作海應接不暇的現(xiàn)象中總結和反思的是,如何加強反腐力度,如何從根本上提高司法的公信力,堵塞司法漏洞,這是問題的著眼點和落腳點。(文/逗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