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漢擾民與精神病人安置
2015-03-24 09:19:50? ?來源:東南網(wǎng)-海峽導報 責任編輯:林雯晶 我來說兩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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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被抱哭,孩子被追哭。迎面走來一流浪漢,齜牙咧嘴,突然要來個熊抱,著實把女路人嚇壞了。廈門和通路到仙岳小區(qū)一帶,一名流浪漢經(jīng)常騷擾過路的女子和孩子。(3月23日《海峽導報》) 無論是熊抱女子還是追趕孩子,流浪漢的舉動都令人心有余悸。 從流浪漢的舉動不難看出,他的思維并不正常,很可能患有精神方面的疾??;也就是說,流浪漢很可能是一名精神病人。騷擾女子與孩子,很可能就是流浪漢精神病發(fā)作的一種表現(xiàn)。 對于精神病人來說,最好的去處自然就是精神病院。但可惜的是,因為流落他鄉(xiāng),因為缺乏監(jiān)護人,因為無人過問,不少精神病人根本不能入院治療,只能在街頭四處流浪。這種流浪,不僅加重了他們自身的病情,也給社會帶來了嚴重的安全隱患。精神病人傷人的事件,各地時有發(fā)生。 作為患者,精神病人是可憐的,他們需要的是大眾的關心與幫助。只有關心他們幫助他們,解決他們的安置難題,讓他們得到及時的治療,他們才能逐漸擺脫病情恢復正常;而社會的隱患,才能從根本上得到消除。 期待這名流浪漢能夠得到妥善的安置,在及時有效的治療下恢復正常,重新回歸社會。(孫曙巒) 職責不能“流浪” 雖然有人懷疑流浪漢精神有問題,但他總是欺負女子和孩子這類弱勢,說明他“善于”欺軟怕硬,潛意識里有個“怕”字。行人制止他的主動“挑釁”,他也就悻悻地離開,也證明了這一點。 流浪漢不是特權公民,對于他的騷擾行為,相關部門有管理職責。然而,這個流浪漢一段時間以來在此騷擾居民,居委會干部承認“之前她也聽聞周邊群眾說起此事”,記者登門反映了,也表示要與片警聯(lián)系“送走”流浪漢。但是之前呢?相關部門做了些什么?某些部門的職責是否也在“流浪”? 有司的職責如果不能歸位,今天有流浪漢騷擾路人,明天就會有精神病人傷人,后天就會有宵小之徒作惡……——希望有司履職,期待職責歸位,莫讓公眾急哭。(成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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