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每周質量報告》報道稱自2005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全國房地產開發(fā)企業(yè)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總額超過3.8萬億,SOHO中國、萬科等眾多房企位列“欠稅”名單,任志強微博回應稱,土地增值稅是按項目所在地政府規(guī)定的比例在預售時先預繳的稅種,不存在逃稅、避稅和拖欠的可能。他還直指相關報道“愚蠢無知”。(據(jù)11月25日《京華時報》) 3.8萬億元應繳未繳土地增值稅,這個數(shù)字看似很大,但考慮到是8年的累計額度,平均每年不足5000億元,相比全國房地產企業(yè)年銷售額,并不算多。而且,土地增值稅要先按銷售額預繳一定比例,企業(yè)則在財務方面做會計預提,最終等達到清算條件時,稅務局再多退少補,具體清算條件則由地方政府決定。 可見,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只是技術性操作問題,并非所謂的“欠稅、逃稅”等違法行為,央視報道存在不嚴謹、不專業(yè)等瑕疵,任志強放的“炮”有一定道理。不過,此次曝光的土地增值稅應繳未繳問題,也揭開了該項稅種在征繳方面存在的缺陷,諸如征稅標準不統(tǒng)一、扣繳操作太復雜、清算時間過長、地方政府消極對待等等,導致土地增值稅長期沒有全部繳清,越積越多而形成遺留問題。 由于土地增值稅企業(yè)已經有過預繳預提部分,那么這塊費用就會隨之攤在房價里面,由購房者來承擔稅費成本,顯然,即便現(xiàn)在全部清算繳納,只是涉及到企業(yè)的財務狀況,影響到現(xiàn)金流,對房價卻沒有啥影響。因此,指望通過清繳土地增值稅來打壓房價的想法,明顯是風馬牛不相及,還是就此打消這個念頭吧。 土地增值稅的收繳工作是地方稅務部門負責,因標準不統(tǒng)一而具有彈性空間,而且地方政府基于土地財政及城市開發(fā)考慮,往往給予房地產企業(yè)諸多優(yōu)惠政策,再加上其它房地產業(yè)相關稅費種類已經很多,對操作復雜的土地增值稅的收繳清算也就沒啥動力了。因此雖然每年國稅局都在開展土地增值稅的清繳行動,卻一直收效甚微,導致大量應繳未繳的土地增值稅積累下來,逐漸成為一個天文數(shù)字。 況且,我國稅務部門每年都有征稅任務,而為了完成逐年增長的任務,各地稅務機構都有一套應對辦法,并非按照實際額度征收,而是根據(jù)經濟形勢而定,在光景好的時候,完成既定任務之余,就會保留一部分稅源,以備光景差的不時之需。而土地增值稅就被納入地方稅務的“蓄水池”,上面催逼緊了,就收繳一部分,稅收任務重的時候,就抓緊清繳一批。反正都是碗里的肉,啥時候吃再說。 當然,從大局來看,央視報道也是一個信號,說明在財政緊張的情況下,政府開始重視部分稅源,諸如土地增值稅這種長期沒有徹底清算的,就可以適時采取措施征繳了。至于各大房企,也該清醒下了,早作準備,將資金留好,說不定哪天,就會遇到清繳土地增值稅的行動,以免到時截斷現(xiàn)金流,影響到正常經營,損失才叫大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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