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日零時許,寧夏吳忠市市委、市政府向新華社記者通報,決定糾正吳忠市利通區(qū)公安分局跨省刑事拘留王鵬錯案,并處理了有關(guān)責任人。(12月2日新華網(wǎng))
王鵬被釋放,相關(guān)責任人被處理,不算意外。媒體與公眾持續(xù)關(guān)注,在輿論如潮的壓力下,公權(quán)無法回避便擺出“有錯必糾”的姿態(tài),事情自然都將得到“妥善”的解決。這樣的例子比比皆是:早些時候,有河南靈寶的王帥被“跨省追捕”案,近一點,則有清華大學法學博士王進文致濰坊市長公開信事件。
令人大感意外的,反倒是寧夏公務員局局長劉智謀在接受南方都市報記者采訪時,談到關(guān)于舉報信來源的無謂與坦然。舉報保護機制再三強調(diào),保護舉報人提供舉報線索不受打擊保護,要健全保密制度,防止泄密,嚴肅處理泄密事件。然而,寧夏公務員局向記者出示蓋有“江蘇灌云”(王鵬故鄉(xiāng))郵戳的舉報信后,劉智謀介紹說,馬晶晶通過辨別舉報信的字跡,“他認為應該就是王鵬寫的”。
這是何等的怪異與吊詭:舉報人的舉報信竟然先是毫無障礙地傳到被舉報人手中,再由警方根據(jù)被舉報人辨認信件字跡得來的信息,跨省抓捕舉報者!事實證明了,王鵬案不是接受其舉報信的單位與人員沒有保密意識,而是他們有意識的透露與勾結(jié),目的不言自明,打擊舉報者以維護權(quán)貴圈子的利益:一旦任王鵬案“折騰”下去,指不定還會牽扯出更多丑事!
幾個公權(quán)機構(gòu)膽大妄為地冒天下之大不韙,分明讓人看到背后一張“官官相護”、利益勾結(jié)的關(guān)系網(wǎng)。此時,再去談論如何健全舉報保護機制,舉報信該怎么保密,如何存儲,如何對被舉報者設(shè)防,如何防范舉報信落到被舉報者手上,顯然十分幼稚。
當前,重要得多的事是,嚴懲泄密者,追查背后的利益關(guān)系,才能讓肆虐的權(quán)力入籠,也才有可能挽回公權(quán)機構(gòu)在民眾心中瀕于崩塌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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