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州數(shù)十名官員購買安置房事件已經曝光多日,目前官方比較正式的反應是,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國有資產管理處處長金佩靜的解釋,稱“不存在違法違紀問題”。然而,溫州市政府2000年的一份文件卻足以說明“多余安置房”銷售涉嫌違規(guī)。(4月12日《北京青年報》)
溫州“安置房”事件是違規(guī)還是違法,或者涉嫌其他問題,也許我們不必、也無法急于定性,畢竟事件剛剛暴露,讓輿論和公眾最為不滿的恐怕是另外一個問題,即監(jiān)督部門對此事件為何反應遲鈍?
大量領導干部以低于市場價的價格購買安置房,事件一經曝光立即在社會各界引起人們紛紛質疑,許多人早已先入為主地認定這其中必有貓膩,官員形象和政府公信遭受重創(chuàng)。此時,不僅公眾需要一個中立的執(zhí)法部門積極介入認真調查此事,從而給出一個有說服力的結論來,而且政府和官員也需要一個客觀公正的結論,從而及時平息公眾質疑。然而,讓公眾感到失望的是,至今并沒有哪一個監(jiān)督部門出面明確地告訴公眾“此事已經立案調查”,而只有當事單位的人員在進行著既缺乏說服力又前言不搭后語的自我辯解。
根據“安置房”事件發(fā)生時的政府文件,在沒有經過政府審批的情況下,舊城改建指揮部擅自將安置房變?yōu)樯唐贩?,并在未獲得商品房許可證的前提下內部出售給各級相關官員,已經涉嫌違規(guī)違法,以權謀私,單就這一點而言,紀檢監(jiān)察等監(jiān)督部門就應當及時立案調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紀責任,決不可置若罔聞。
其實,在這起官員“購房門”事件中,還有些相關問題也是值得認真查究的。其中包括安置房為什么建設這么多的大戶型和超大戶型,不僅大量存在單套面積大于120平方米的房子,甚至還有253平方米一套的房子,這符合安置房建設和分配政策嗎?是否存在建設之初甚至從設計時起就有以權謀私預謀,故意讓一般安置戶買不起使其成為“多余安置房”?只有類似的問題都一一查清了,得出了既合情理又合法理的結論,給廣大公眾一個普遍能夠接受的答復,這起地方政府危機才算真正平息了,也才能較好地挽回政府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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