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衢州龍游法院作出一審判決:靠網上裸聊賺錢的女子方某,被以“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5000元。這是一起浙江省暨全國首例因個人裸聊而定罪的典型案例,在司法界引起了很大的關注,也值得網民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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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歲剛出頭、面容姣好的方某方失業(yè)后,偶然看到了網絡上真人演繹的激情視頻,覺得這似乎是個來錢的途徑。于是,買來攝像頭,臉一抹、心一橫上陣了。網絡那頭的反應超過了她的想象,她便訂立了一套收費標準,不同“級別”不同價碼,“生意”也迅速在全國鋪開。從2006年11月到2007年5月案發(fā),與其聊天的網民遍及22個省市的300多人,累計獲利2.4萬元。最后,一名觀眾看了之后覺得服務不到位,便向警方進行舉報,方某的“生意”才泡了湯。(見2008年4月3日《都市快報》)
近年來,對于網上裸聊事件,能夠進入司法程序的往往是有組織的集體裸聊。例如,今年1月杭州余杭法院判決的一起案件,是一個35歲的杭州男人網絡招聘了上百名女孩從事裸聊,甚至把“生意”也做到了國外網站。但是,一對一裸聊就很難治罪。這不僅因為目前的刑法上還沒有相應的治罪條款,而且通常認為一對一裸聊更多地涉及的是社會風氣問題,一般被處以治安處罰、拘留或罰款。衢州龍游法院經過反復商討,決定對方某治罪,主要考慮她利用互聯網傳播淫穢電子信息牟利,且涉及面廣、社會危害大,最后定下了“傳播淫穢物品牟利罪”。該法院工作人員說,所以對方某只判了緩刑,目的在于強化打擊網上裸聊的力度,提醒事態(tài)的嚴重性,進一步純凈網絡環(huán)境。這是因為,網上裸聊不僅不利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長,也容易誘發(fā)犯罪,釀成生活悲劇。去年,成都一家網吧就發(fā)生一起血案。女朋友見男朋友沉迷于裸聊,便沖進網吧,對當時正赤裸著上身聊得正酣的男友手起刀落,將手腕以下生生切下。
建設和諧文化,培育文明風尚,其中就包括加強網絡文化建設和管理,營造良好網絡環(huán)境。在這方面,不僅需要教育引導公民文明上網、強化網絡管理力度,也需要完善立法,不能再靠司法機關“反復研究”定罪了。而作為每一個熱衷于上網的公民,則應該從浙江這名方姓女子身上汲取教訓,切不可“跟著感覺網上行”了。(侯文學)
(責編:徐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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